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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同时发放

2018-02-21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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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是每一位职业妇女在怀孕期间应该享有的权力。可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吗?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同时发放呢?搞清楚这两个东西,不管是对怀孕中还是待怀孕的你,都是极有好处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

  即正常出勤情况的工资水准,不包含加班工资及其他部分,同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差异: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扣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取吗

  不能同时领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很多时候,很多准妈妈都会有这样的疑惑“生育津贴不是给员工的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一起享受?”,但是却很少真正做到去认真地了解,因此很多时候都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小编提醒,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都是准妈妈们的相关切实利益,因此,要多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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