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2018-02-22 10:34:22 无忧保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1月1日起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后,不少市民仍有疑问。就此采访了西安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通知》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解读。

  生育津贴又称“产假工资”,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女职工是待遇享受主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不享受此津贴,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如何计发?以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举个例子:西安一公司李女士2018年1月8日开始休产假,于9日正常生育。该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李女士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5000元×12月/365天×98天=16109.59元。

  《通知》明确,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进行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连续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生育津贴,待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生育保险基金再将生育津贴拨付用人单位。

  《通知》还明确规定,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生育津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