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资兴市医保站获悉,7月1日起,资兴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和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扩大了生育保险政策覆盖面,提高了参保人员待遇水平。计生手术、妊娠期检查费、部分生产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也得到了全面提高,各项待遇标准分别提高至150元—4200元不等。
此次调整,资兴市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并对职工参保、医疗待遇及支付、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与补充。新政策规定,须连续缴费10个月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确诊怀孕14周后,由其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到该站进行生育登记,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将对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妊娠期、分娩期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