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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流产需提供哪些材料?-生育保险报销

2016-09-28 17:25:07 无忧保
    

  流产提供的材料:

  1、产假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小提示:

  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杭州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如下: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3月工资;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5月工资;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3.5月工资;

  流产:

  手术2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药物3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生育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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