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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务员生育保险报销韶关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办事指南

2016-09-29 08:00:08 无忧保

  办理公务员生育保险报销韶关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办事指南

  办理公务员生育保险报销

  一、受理条件(范围)

  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且发生了生育住院费用。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需向医保中心提供以下资料,经审核后结算支付。

  1.社会保障IC卡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4.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并加盖医院公章;

  4.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

  5.《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6.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7.转院治疗须提供转出医院的转院证明及病情摘要。

  二、办结时限

  当月申报,次月报销。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政策依据

  《韶关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

  韶关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

  五、受理部门

  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科

  地址:韶关工业西路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医保服务大厅②号窗口

  邮编:512028

  咨询电话:8728022

  监督电话:87282048728200

  网址:http://www.gdsg.lss.gov.cn/
 

标签:   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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