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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将实施生育保险新规-生育保险政策

2016-09-29 08:00:08 无忧保
    

  连云港将实施生育保险新规  笔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新规定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调整。而最大亮点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今后无论我市市民在哪个单位工作,只要没有额外的营养补充、收缩子宫、塑身美体等特殊要求,顺产或者剖腹产等正常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就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同时,新规定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明确符合相关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所有用人单位均需参加

  “今后,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相比,新规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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