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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登区: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2016-10-02 08:00:08 无忧保

  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结算,文登区社保中心进一步理顺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

  一是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后,可选择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就医时需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等资料。

  二是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程序。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生育医疗费用汇总表》、职工怀孕证明原件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要求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在办理医疗服务备案手续时,应认真核验参保职工的相关资料,确保人证相符,并将有关信息准确录入信息系统。(文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刘诚)

标签:   保险经办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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