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佛山人社局举办《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听证会 27日,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网站获悉,该局将于28日举办《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听证会,就职工关心的生育保险进行讨论听证。
根据《实施办法》听证讨论稿,此次听证将主要对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的管理及结算等方面进行听证。比如在生育保险基金方面,听证讨论稿暂规定:“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在生育保险待遇方面,暂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分别是顺产的98天,难产在此基础上增加30天;另外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则为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则有42天。”
据悉,正式确定后的《实施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