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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16-10-05 08:00:09 无忧保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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