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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流产、护理假津贴需提供资料

2016-10-07 08:00:08 无忧保

  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流产、护理假津贴需提供资料

  A、申办生育材料(必须在住院生育前办理)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

  5、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五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三份。

  B、申报生育津贴材料(孩子出生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小结;

  3、准生证复印件;

  3、《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份;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

  在异地生育的《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三份。

  C、申报现金报销、门诊产前检查材料

  (异地生育的、在生育后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小结;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原始发票;

  5、一日清单;

  6、申报门诊产前检查提供门诊病历及原始发票;

  7、《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8、《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9、《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

  D、申请流产手术材料(必须在到医院做手术前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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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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