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陪产假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保险政策


湖南省陪产假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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