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_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

2016-10-09 08:00:09 无忧保
    

  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_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

  问: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问: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如何计算?

  答: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30×护理假天数。

  问: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时间如何计算?

  答: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难产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标签:   生育津贴缴费基数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