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山东荣成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2016-10-09 08:00:09 无忧保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6]5号)精神,山东省荣成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允许参保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中的35、45人员)一次性补齐中断缴费部分,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补缴基数为补缴当年全市社会保险费平均缴费基数,补缴费率按照历年生育保险费率执行(2015年10月1日前费率为1%,2015年10月1日后费率为0.5%)。

  参保职工补缴后,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及相关生育待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荣成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于进娟 鞠晓丽)

标签:   生育保险政策保险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