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至0.5%


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稳定就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体现。11月25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确定将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费率由原来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7%调整到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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