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嘉兴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解读 生个孩子能享受多少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准妈妈或者打算孕育新生命的家庭也许并不了解。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人社局获悉,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降低用人单位负担,《关于调整嘉兴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已正式印发。
据介绍,《通知》主要涉及5个方面政策的调整,给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都带来了利好消息。值得注意的是,除特别规定以外,《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变化一: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降
记者了解到,《通知》涉及的第一项调整政策,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直接挂钩——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从原来的0.8%调整为0.5%。
从0.8%调整为0.5%,降幅达37.5%,这是什么概念?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项政策将每年为市本级用人单位“省下”共计约4000万元。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县(市)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统筹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工作。
变化二:参保期限延长至12个月
《通知》规定,将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由原来的连续缴费满6个月,调整为连续缴费满12个月。也就是说,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履行连续缴费义务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连续缴费期怎么计算?据介绍,应该自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起开始,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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