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河市全面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认真调查测算,自2015年10月1日起黑河市直及各县(市、区)生育保险费率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下调到时0.5%,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预计全市企业将每年少缴生育保险费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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