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截图中,“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近日,网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员工做出如此要求。对此,7月1日,该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行文下发、执行。
网络流出的邮件截图显示,一份下发到“各信用社(部)、机关各科室”的“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社(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各单位、部门内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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