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调整生育保险 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5月26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14届16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于25日通过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6日起至6月10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稿中,生育保险待遇由5项减少到2项,据悉这将为广州“节省”3.8亿元的社保基金,与未来3~5年中每年享受单独二孩政策而产生的社保支出大概持平。广州市人社局坦言,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调整与“保持基金收支平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405万人以上,总体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次2.3万元(含流产),如果是单纯生育的,可享受待遇超3万元,居全国领先地位。
根据新办法,现行生育保险5项待遇拟降至2项待遇,即
取消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二级医院补助;
男职工看护假、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改由用人单位负责;
医疗费仅限分娩时产生的费用,产前检查不能免费,要个人用医保报销。
现行生育保险平均待遇可达2.3万元,其中生育待遇可达3.2万元,而按新办法则分别降至1.9万元和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