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起固原市实行生育险人头包干结算 4月20日,记者从宁夏人社厅了解到,固原市制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付费办法》,从5月1日起,对辖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包干的办法结算。
据了解,根据该市制定的办法,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分娩的人头包干13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300元,个人不负担;参保人员在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20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900元,个人负担100元;在县(区)人民医院及市妇幼保健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25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100元,个人负担400元;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及转出本市的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娩的人头包干3200元,其中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700元,个人负担500元。同时对参保人员终止妊娠和男(女)性输精(卵)管结扎术或复通术的也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与生育医疗费按人头付费相配套配的是严格的转外就医审批制度。为防止挂靠和突击参保,实行了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购的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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