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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2016-10-21 08:00:14 无忧保
  购买生育保险的人,大家都知道自己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码?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保险公司也有不同的生育保险,我们一起看一下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以前只有产前检查补助和分娩补助。现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补助也有所提高。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群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在制度上实现了平等,成都实现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一体化。   《暂行办法》将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到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并将提高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提高数额正在测算中。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将不能享受报销政策。对于违反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或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除急救、抢救外),以及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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