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安徽池州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2016-10-22 08:00:13 无忧保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

  具体的定额结算标准为:妊娠期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用按顺产、剖宫产和医院级别不同,分别给予1800-4200元不等的补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其基本医疗费用的10%;计划生育费用按手术不同分别给予100-3000元不等的补助。

  已经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参合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补差至50%支付。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保险待遇育保险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