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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2016-10-23 08:00:12 无忧保

  生育保险待遇介绍: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a.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b.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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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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