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企业是否给外来工进行工伤和生育保险,外来工都享有参保索赔的权利。为了证明自己是该企业的员工,工人进厂前要记得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丰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陈副队长说,由于很多外来工不知道他们享有这两种权利。一旦出现工伤和生育意外,企业常常以工人没有参加这两种保险不配合工人进行保险索赔。
工人享受这两种权利的前提必须是该企业的职工,所以工人在进厂前要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劳务合同,无法证明是某企业的员工,工人在索取这两种无偿保险赔偿时就缺乏依据,索赔会非常困难。
如果工人符合索赔的各种规定而企业拒绝配合工人进行索赔,工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促使企业对工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