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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的申领

2016-10-23 08:00:12 无忧保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出生证》(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的证明;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3)《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用人单位先到医保中心领取此表并审核医疗费后,再由社保中心支付待遇。

  4.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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