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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缴交生育保险费,就可以报销

2016-10-26 08:00:15 无忧保

  问:单位发了两本住房公积金,一本是省的,一本是市的,能否转到同一本,如何转?

  答:可以而且应当转到同一本,如何转可直接向要转入的省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省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的表单不一样)

  问:2008年1月办理的社保,宝宝生于2008年11月,这样可以申请生育金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从2008年1月起按月正常缴交生育保险费,就可以报销。要报销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如果父母是独生子女还要生第二胎的,还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出院小结、医疗费正本发票,剖腹产发票5000元以上,顺产发票3000元以上,人流300元以上均需提供医院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女职工人流需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农村户口的,加带户籍簿(户口上没有明确农业人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的户口性质证明)。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复印件需加公章)也不能落下。

  另外,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方的离婚证;填写申请表格时,要一式三份。

 

标签:   生育保险费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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