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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要求

2016-10-27 08:00:14 无忧保

  东坑镇有一位周先生说,他的老婆参加了两年以上社保,也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现在当他老婆生完小孩后,想报销生育保险时,这事却一直没办成,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周先生2006年他与妻子结婚后,两人一起来道东坑工作,2007年时,妻子生了第一胎,是个女孩。两人当年就再东莞参了保。周先生夫妇都是农村户口,今年11月份左右,他们生了政策内的第二胎,不过,当周先生想报销生育保险时,却遇到了问题。

  周先生:“生完之后就去村委会办理,然后他说首先要结扎才可以登记。因为本身我的证件都是齐全的,符合计划生育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件,所以我觉得不应该在这里卡住。”

  周先生说,妻子刚生完小孩,身体比较虚弱,如果一定得先结扎才能报销,未免太不人性化了。情况真如周先生所说的吗?为了弄清我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记者专程走访了东坑镇计生办。

  东坑镇计生办主任卢伟强:“在这个事情的操作过程中,周先生他太太在生育之前,准生证和相应资料,都已经办齐了,但是他没有到他所居住的。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办公室,去进行相应的信息登记,造成了在我们计生系统以及社保系统,是没有他相应的生育情况资料,变成了不可以申领到,相应的生育保险款项。”

  原来周先生之所以报销不了生育保险,是因为在自己老婆生育前,漏了去社区进行登记。现在,周先生只需要重新去社区补填一张登记表,就可以报销了。

  而据了解,我市在2009年1月1日起,就已经实施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要求参保人必须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2年后,同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此外,参保人还必须在生育前到所属辖区,统一填写一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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