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2015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6月5日,晋城市医保中心公布了2015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最低缴费基数为2787.9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939.74元/月。
根据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和有关文件规定,若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即2787.95元/月;高于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即13939.7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自愿选择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4646.58元/月;或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2787.9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