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江西省遂川县左安小学邹老师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窗口看到自己的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清单后激动的说:“去年学校才给我缴纳了生育保险,今年生小孩就给我报销了一万八千多,真没想到能报这么多,生育保险真是太好了。”
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遂川县医保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和落实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着力在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全力提升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水平。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而参保人不用缴纳,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1)顺产1100元;(2)难产1800元;(3)剖宫产3000元;(4)其他节育费用在相应地限定标准内支付。二是生育医疗待遇:(1)正常生产享受九十天生育津贴;(2)难产或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3)正常生产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4)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三十天生育津贴;(5)其他生育津贴在相应地限定标准内支付
截止7月底,遂川县医保局已为67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79万多元,有效地满足了参保职工的社保需求。(江西省遂川县医疗保险局 罗来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