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育保险稳定运行,郾城区医保中心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参保、待遇支付和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
二是认真落实生育保险待遇。严格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审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认真做好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有效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生育保险基金监管。在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过程中,坚决执行“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局长审批签字”的支付程序,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止2014年10月底,全区参加生育保险8464人,基金收入167万元,基金支出28万元,享受待遇101人次,基金累计结余361万元。(郾城区人社局 张超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