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发展理念,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目标,强力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突出标志是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制度建设取得突破。2009年实现全民医保,2009年底启动新农保试点,2011年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区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由家庭和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职工向覆盖城乡居民,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根本性转变。
二是集中解决了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将26.5万名城镇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五七工没有养老保障在我区成为历史。将14.2万名国有关破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6万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为自治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覆盖人群迅速扩大。2012年,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122.9万人次,与六普全疆人口数基本相当,其中,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312.2万人、629.2万人、209万人、226万人、218万人,比2007年分别增加107.2万人、371.7万人、57.5万人、93.5万人、66.4万人,增幅分别达到了52.3%、144%、37.9%、70.6%、43.8%。新农保和城居保从无到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7万人和31.6万人,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五年时间,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净增1224.9万人次,增长136%,速度之快、受益之多、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四是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978元,居全国第5位;五七工、家属工月人均养老金951元,居全国第1位。连续3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2012年月平均失业保险待遇达到543元。连续8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2012年月平均伤残津贴达到2075元。
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12年,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和累计结余分别达到455亿元、318.6亿元和725.8亿元,为我区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是民生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全部提前和超额完成,解决了群众看病报销难的问题,建立了更加便民快捷的社保服务体系,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分享了自治区经济跨越发展成果。
七是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完善,全区社会保险“业务-财务-档案一体化”建设、基金财务核算系统自治区大集中、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业务一体化监管分析系统、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等创新发展成果的强力推进和实施应用,使我区社会保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有效应对了事业快速发展、群众需求多元的挑战。我区连续七年被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社会保险统计工作连续五年、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连续七年获得全国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