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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参保男职工结婚生子 可享补贴2400元

2016-11-02 08:00:17 无忧保

  据悉,根据《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享受省直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参保单位男职工和女职工及失业无医保的参保男职工配偶。参加生育保险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补贴两种待遇。

  生育补贴待遇

  参保女职工:领取一次性补贴300元。

  参保男职工:按省直参保人员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计发15日护理补贴,2012年护理补贴标准为2400元,一次性补助。

  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按领取按省直参保人员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为基准,计发15日补贴,护理补贴和300元的围产补贴,一次性补助。

  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女职工:生育门诊费用(仅限围产期检查费用)怀孕1-16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1200元;16-28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760元;生育检查28-40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890元,按此计算,生育检查所有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2850元。生育住院费用甲乙类享受100%报销待遇。

  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生育门诊费用(仅限围产期检查费用)怀孕1-16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600元;16-28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380元;生育检查28-40周甲乙类费用待遇445元。按此计算,生育检查所有周甲乙类费用待遇为1425元。生育住院费用甲乙类享受50%待遇(即参保女职工50%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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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参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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