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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2016-11-03 08:00:13 无忧保

  一、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一)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药费单据只要原件不要复印件(单据中发生中、西药费用的需附处方,如无处方,整张单据无效,不能提交,也不参与下述金额核算)

  5.医疗蓝本/领卡证明、社保卡(无社保卡的不用提供)

  (二)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一式两份,请每周三工作时间来人事处领取)

  手工报销申报表填写方法:

  1.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手册号如实填写

  2.参保时间:不填

  3.就诊医院:填写提交药费单据的医院,可填多个

  4.妊娠日期、孕周、胎数以诊断证明为准

  5.难产:不填

  6.医疗类别:勾选“门诊”(仅适用于门诊普通产前检查),日期和单据数以提交的药费单据的起止日期和张数为准

  7.总金额及各分项填写方法:(注有“医保实时结算”的不再报销)

  (1)西药费:西药

  (2)中药费:中成药、中草药

  (3)检查费:常规检查、核磁、CT、胶片、B超、放射、诊察费、病理费

  (4)治疗费:治疗费、输氧费、手术费、护理费、输血费、注射

  (5)化验费:化验

  (6)材料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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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费用报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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