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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未满一年计划内生育分娩费用报销50%

2016-11-04 08:00:13 无忧保

  参保未满一年计划内生育分娩费用报销50%

  市民刘女士致电《东江时报》热线咨询:我已于10个月前参加医保,现在准备住院分娩,请问有关费用能否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后(含1年),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100%。(王照冰)
 

标签:   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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