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职工计划生育关系应归谁管?
我公司(私企)有多名职工离职,但多年来其计划生育关系转不出去,街办拒收,我们认为,企业不是政府,不应乘担非企业人员的管理事务,也没权力和条件去对离职人员实施管理,请局里就此事给予明确答复
你好,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3]75号文件规定,机关、企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做好本单位职工,临时用工及职工家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应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到户籍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计划生育管理手续。你若还有不明白之处请咨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电话565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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