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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2016-11-06 08:00:11 无忧保

  一、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得到的回报:(产期间社保局会有生育津贴发放)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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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育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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