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育险责任
应改为社会承担
大学生就业难,女大学生就业尤其难,全国政协委员施耀忠认为,是女性生育期劳动成本高“吓退”了企业,建议女员工生育保险责任改为社会承担。
施耀忠认为,除了生育期劳动成本高外,女大学生就业难还有三个原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影响;二是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增影响;三是传统观念和惯性思维影响。
施耀忠建议,加快建立和完善女性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改为社会承担,以减轻企业成本,消除用人单位女性生育期高劳动成本的顾虑,创造女大学生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同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女大学生就业的歧视行为,适时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女大学生合法的劳动权益。还要通过税收政策等有效措施,鼓励家务劳动向社会化发展,使女大学生在平等就业中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求得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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