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是民生之需,保障是民生之实。“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以“加强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医保”为主线,按照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要求,着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31.2、21.6、20.4和69.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4%、108%、103%和119.3%。
2011年,在新一轮城镇居民参保续保工作启动后,我市实施了“提高财政支持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住院医疗费用保底和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参保居民生育补助标准、提高未成年人风险补偿金,新增新生儿落地参保”的“六提一增”新政策。通过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行周通报、月督查的制度,推进居民参保工作的开展,使我市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保护伞”。2011年,我市一方面深挖工伤保险的扩面资源,另一方面督促高风险企业为员工投保,使工伤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同步上台阶,工伤康复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序展开,工伤职工待遇保障有力。2011年,我市共完成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54万元;将123家用人单位的2394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为11位工伤职工提供了康复治疗;开展了9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鉴定5236人;为1109名劳动者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金2303万元。
生育保险惠泽女职工。2011年,我市加大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引导力度,并对餐饮、住宿、商贸和流通服务业等女性职工较密集的行业进行了重点督促,生育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及时做好生育保险各项待遇的兑现工作,先后为市直1138人次享受各项待遇支付生育保险419万元,为25759名妇科体检人员支付资金206万元。
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惠及参保群众。2011年,市医保中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了城镇职工、生育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思路和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同意,两个市级统筹方案顺利出台,实现了全市基本医疗、生育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范围、基金筹集、政策待遇、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管理方面的统一,逐步实现全市“一卡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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