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反映:我是外地户口,于2005年12月由单位代为办理了工作居住证,去年底又办理了工作居住证续签手续。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符合办理北京市生育保险的条件?如何以及在哪里办理?
回复一:北京市人保局工作人员称,李女士属于外埠户口人员,依据《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文件)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持北京市人保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及时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若李女士符合上述规定,单位应为其办理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手续。
回复二:北京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生育保险应由市民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具体费用是根据单位与单位所在行政区社保中心核定的缴费基数,由单位每月统一为个人缴纳0.8%。个人若离职不能再单独续缴生育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