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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内将实现工伤生育保险全覆盖

2016-11-13 08:00:11 无忧保

  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2011年本市将出台多项人力社保惠民政策。包括建立“兜底”机制,对因患大病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二次报销政策;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

  就业政策

  城镇新增就业36万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表示,今年本市就业预期指标: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促进17.5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5万名农村转移劳动力实现就业,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绿色就业”将获政策帮扶

  今年本市将完善政策,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围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从事“绿色就业”城乡劳动力等方面的政策帮扶;完善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和失业预警标准。

  “村官”管理办法将出台

  2010年,本市搭建起就业岗位信息集中发布平台,实施专项就业促进计划,选聘2409名大学生“村官”、2958名社区工作者,帮助合同期满的2000多名大学生“村官”实现再就业。

  今年本市将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等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岗位信息采集发布制度;制定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等办法,继续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使队伍稳定在8000人左右。

  全年增强24万人就业能力

  本市将继续通过社区岗位安置单位招用,全年帮扶10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强化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和服务,全年扶持6000人创业,带动2. 4万人就业;

  深入推进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充分就业社区(村)达到60%.本市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全年培训24万人。其中,培训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8万人、企业在职职工16万人。

  社会保障

  公费医疗与职工医保并轨

  今年, 本市将加快实现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在完成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市级改革,将本市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药费负担过重可享二次报销

  今年本市将建立“兜底”机制,对因患大病造成个人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出台办法,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将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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