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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明年医保缴费将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全面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政策

2016-11-14 08:00:12 无忧保
    

  吉安明年医保缴费将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全面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12月28日,记者从吉安市医保局网站获悉,吉安市2015年度城镇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及2016年度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已于本月全面展开,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日前已全面开启业务受理高峰模式。


  居民医保缴费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正大力做好居民个人缴费征缴工作,多渠道宣传个人缴费义务、全方位落实个人缴费责任。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额筹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均为120元/人·年,吉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统一参保、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的目标。


  工伤、生育保险全面降低费率


  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本单位年工资总额的1%降至0.75%,工伤保险执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降费率之前基准费率按照行业风险类别分为三类:一至三类分别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缴纳工伤保险费。降费率之后基准费率按照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至八类分别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每年4月份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费率浮动。生育保险费率由本单位年工资总额的0.6%降为0.5%。工伤、生育保险费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工伤生育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是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据初步测算,新政施行后,吉安市已参保的企事业单位一年可少缴纳工伤参保费用300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费用720万元。


  2015年度医保费用及时核报


  根据吉安市政府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2015年度所结算的费用周期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后不予支持。同时,为保障医保“一卡通”的高效运转,该市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处理新旧年度结转期间,医保卡暂停使用的时间由3天压缩为2天,即该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于12月30日至31日暂停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在此期间参保人员正常就诊就医。

标签:   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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