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就业,浙江省东阳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分别下调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均为用人单位负担,根据每月发生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确定,职工个人不用缴费。过去,工伤保险依据工伤发生的风险程度将划分为四个类别,然后设定了四个缴费档次,低的为0.2%。高的为2%。这次,工伤保险风险类别被细分到了8类,低的为0.2%。高的为1.9%
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过去为0.6%,现为0.5%。生育保险基金的合理结存量是6-9个月的待遇支付额,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在保证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东阳市最终确定了调整后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