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断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我2014年3月在历下区某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今年2月调动到市中区企业工作,一直缴纳生育保险费没有中断过,6月份就要生孩子了,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询问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后发现,生育保险的政策不止是生了孩子就能报销这么简单,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社保中断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政策。”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却不知道只有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超过12个月,才能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以李女士的情况为例,怀孕期间变更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只要在生育前系统记录的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此外,在济南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外地生育也可以在济南报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保险也是可以报销的。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无故不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只申领定额包干的医疗费,不报销生育并发症费用。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可报销
没有工作,生孩子就不能报销了吗?据了解,如果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一年以上,配偶在生育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可以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即顺产800元、阴式手术产1000元、剖宫产1900元。
但若妻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就要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享受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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