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二胎产假、陪产假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政策

2016-11-15 08:00:12 无忧保
    

        二胎产假、陪产假政策规定  1.第二胎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产假的享受上,与第一胎保持一致。

  ·女员工产假不少于98天(包括15天预产假);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产假;

  ·怀孕不超过4个月发生流产的,有不少于2周的产假;

  ·怀孕满4个月发生流产的,有不少于6周的产假。

  2.晚育产假和男性的陪产假各省市政策具体有出入,就江苏省而言,生二胎,妈妈将不享受晚育假,爸爸不享受陪产假。

标签:   陪产假保险产假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