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出台后,涉及生育方面的医药费明显增多,新干县医保局主动作为,从四个方面对医药费报销等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报销范围。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目录管理,将属于医疗咨询、医疗鉴定、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治疗范围(包括试管婴儿等)的医药费排除在外,不能报销。
二是明确需提供的材料。报销时除需提供医院的各项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三是明确报销程序。在县内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转县外定点医院治疗,应先办理转院手续,再将相关资料报医保局审批。
四是明确基金支出渠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医药费在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单位职工发生的生育医药费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不得在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支出。同时针对部分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其单位职工以家庭名义参加了居民医保的情况,规定也不能在居民医保中报销相关费用;或部分单位职工重复参加生育保险、居民医保的情况,也规定其不能重复享受待遇。(江西省新干县医疗保险局 艾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