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部分职工生育待遇无着落的问题,减轻部分单位的经济负担,荣成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凡属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参保职工零负担。参保职工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产假和休假工资仍按原渠道解决。
自2015年1月——2015年7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总人数16973人,累计缴费94.8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198人次,报销金额27.5万元。 (荣成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于进娟 肖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