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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调整医保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6-11-18 08:00:11 无忧保

□李希峰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调整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此次调整的内容包括,药品目录中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限制、西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区分的认定、部分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的更名、部分药品通用名称变更和部分药品的认定。

  关于药品目录中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限制,《药品目录》中原限制使用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药物,除卫生和计生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使用限制,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药物在《药品目录》中属于乙类药品的,不再由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费用,参照《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管理。

  关于西药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区分的认定,2010年医保目录印发时已收载的西药品种,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在通用名后使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等区分的,更名后的药品属于省医保目录范围。

  关于部分药品通用名称变更,西药第270号顺苯磺阿曲库铵中文名称变更为苯磺顺阿曲库铵。

  关于部分药品的认定,通用名为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的药品,属于药品目录西药第256号收载的依托咪酯注射剂等。

标签:   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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