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改变部分生育保险待遇 官方回应称并非缺钱
涉及400多万职工切身利益的广州生育保险新政前日起公示。消息一经披露后引发全城热议,有不少网友担心,新政将多项津贴改由单位发放,很可能得不到落实。还有不少职工不解,既然生育保险基金面临收支压力,为何不财政兜底,而非要选择降待遇?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回应:生育保险待遇由5项变2项,并非因基金不够用,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改由单位负责发,不影响职工待遇”。
●网友担忧
单位能否依规支付?
未婚女性会受影响吗?
根据前日起公示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拟由现行的5项减至2项,即只保留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取消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
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朋友圈等社交网络疯传,各大门户网站新闻评论数普遍都超过1000条。在各项福利待遇看涨的大环境下,生育保险待遇不升反降,引发了市民普遍的不解。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市民普遍的担忧有两点:一是60天产假津贴转移至用人单位负责后,担心用人单位会不落实,导致职工实际利益受损;二是新政加大了企业负担,不少市民担忧这会让女职工尤其是未婚育女性今后更不好找工作。
一项名为“广州不再发放独生子女产假津贴你怎么看?”调查中,共有2218名网友参与,结果有88.1%网民表示“担心公司是否能按规定支付,这是变相取消”,仅4.1%的网友选择相信“公司会按规执行,不管谁支付,能有就是好的”。
●部门回应
广州5项待遇全国独有
调整考虑到“依法行事”
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人社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该负责人强调,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以及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等三项待遇,并非取消了,而是改由单位负责发放。“三项假期津贴之前全国也只有广州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新近颁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第十六条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都明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我们是依法行事。”
至于取消的“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两项待遇,该负责人也强调,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都明文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只有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项。“广州从1995年起生育保险待遇就有5项,全国也就独此一家。现在国家和省都明确作了规定后,我们需依法来发放待遇,在上级未授权增加待遇项目的情况下,还按旧的办法来,会面临审计风险”。
“取消那两项待遇,不是基金不足,而是国家规定只有两项待遇,其他三项不符合上位法。约60天产假津贴改由用人单位负责,也不是转移负担,而是上位法明确规定。”该负责人说。
单位不给津贴?可向法院起诉!
问答
记者:这次新政将多项计生奖励津贴改由单位负责发放,单位不给怎么办?
市人社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负责人:单位不给,或者不按时足额支付,都是违法行为。劳监、计生等部门都可以查处。职工也可以提起仲裁,还有向法院起诉。另外,职工平时也可以凭身份证和社保号,去市社保基金中心查询和打印自己五险的缴费基数,以及生育津贴应发数。
目前计生奖励涉及的60天假期津贴,全国各地都是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也只有广州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全国各地的用人单位都不违法,就我们广州的用人单位违法(不按规定发放津贴)?我相信广州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