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南昌新建县人,我老婆是浙江人,她现在在南昌新建县工作,公司已为她交社保,之前在浙江工作也一直有交社保,到南昌来工作有了社保之后浙江那边社保停了,因为她这个月在浙江生的小孩,那边不能报销生小孩费用,要到南昌来报,请问该如何报销?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通过男职工姓名查询到他所在的单位职工已在南昌市参加了医疗、工伤及失业保险,但未参加生育保险,该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情况可咨询其所在单位。
因男职工未提供配偶的有效信息,故无法查询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答复。若该职工妻子是在市本级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其分娩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经审批后也可以在异地医院生育。
具体办理程序是: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选定医院,报市医保处生育科审批后可以在异地医院发生分娩医疗费用;出院后凭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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