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法规一览表?(省级) 2018-02-17
法规名称 文号 颁发 日期 覆盖范围 提取比例 (%) 产假 (天)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医疗费 (元) 1 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19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法规名称 文号 颁发 日期 覆盖范围 提取比例 (%) 产假 (天)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医疗费 (元) 1 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19
■ 亮点 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 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
各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大多数规定如下: 1、晚育妈妈可额外拥有15天假期,新爸爸则可拥有3天假期。 2、晚育妈妈额外享受的15天假期必须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而新爸爸则必须在妻子产假期间享受应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1234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
1、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窗口受理→部门审核 2、待遇审核:窗口受理→部门审核→窗口发放 生育保险办理应提交资料: 一、参保登记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