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停缴生育保险需支付产假工资吗? 2017-07-07
【最新资讯】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张明昨天在网络在线问政活动中就基层调解组织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的政策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针对网友咨询的产假工资问题,张明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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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两个条件:(一)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
结婚生育基本是每个女性都会经历的,特别是生小孩,但是在成都的朋友们肯定会关心了,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期限是多久呢?别着急,cnrencai.com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期限,赶紧来看下
大家都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么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一些比较特殊的事件,比如,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可以同时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定义和两者能同时
由于用人单位对生育保险的参保意识不够强,今年以来,遂川县医保局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截止10月底,生育保险参保户数达到149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有87户。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
根据新政,覆盖范围扩大到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及外国人)。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到生育保险覆盖范
生育保险该如何办理呢?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并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中断期间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
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据悉,2015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且2015年1月